跳到主要內容區

萬安40號演習地區

萬安40號演習

萬安40號演習地區、時間:全國區分北、中、南、東、澎湖與金門、馬祖等7個演練地區,北部地區於5月18日(星期四)13時30分至14時,在儘量不影響民眾生活作息原則下,採有預告、分區異時(同時段)方式,於晝間實施30分鐘之防情傳遞、警報發放、人車疏散、交通管制及戰災救護等實作演練。

請民眾於當日注意演習時間,應配合警察及民防人員指導管制事項如下:

一、演練期間,在不影響民眾上下班(學)與主要作息狀況下,演習地區內各公、民營工廠、公司照常營運作業,惟須關閉門窗及實施人員管制(台灣電力公司不實施斷電措施)。

二、人、車一律按規定接受警察及民防人員指(誘)導,進行防空疏散避難(軍事單位依其防空計畫實施),民眾應接受指(誘)導確實進入防空避難處所,居家者則應緊閉門窗及實施燈火管制

三、在家庭及公共場所之人員應緊閉門窗、水電、瓦斯、熄滅煙火,立即進入防空避難處所避難。

四、在機場、碼頭、車站之旅客及街道中之行人,應依避難指示,依憲、警、民防人員引導,立即進入附近防空避難場所避難。

五、在工作場所(如機關【構】、團體、公司、廠場)及在學校之人員,立即進入指定之防空避難位置避難。

六、在郊外之人員,就近利用地形、地物避難。

七、在市區停放之車輛,一律在原地不得發動。

八、在幹道行駛之車輛,應即靠邊停放,或就近轉入非幹道停放,仍無法停靠者,
則繼續向郊外行駛,不得阻塞道路通行。

九、在非幹道上行駛之車輛,即向道路兩側疏散停放。

十、在郊外之車輛,不得進入市區,乘客就近疏散避難。

十一、臺鐵各班次列車正常行駛、下車旅客及接送親友應立即依憲、警、民防人員引導,實施疏散避難。

十二、捷運各班次列車正常行駛(地下段由捷運局自行管制),下車旅客立即接受憲、警、民防人員引導,實施疏散避難。

十三、國內各機場、港口停泊之機、船均照常起降、靠離與行駛,惟下機旅客及接送親友立即接受憲、警、民防人員引導實施疏散避難。

十四、軍用機場、港口,依空軍及海軍司令部規定辦理。

十五、流動人口(含在外觀望、商店顧客、行人)就近進入避難處所,嚴禁在街頭、戶外或防空避難處所附近徘迴觀望。

以上請民眾配合當日演習

瀏覽數:
登入成功